《无极县2025年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帮助广大农民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特色产业风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色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金〔2023〕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无极县2025年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本《方案》所称黄瓜棚内作物保险是指在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蔬菜设施内种植的黄瓜保险,不包括蔬菜生产设施及其他农作物;水果大棚设施保险是指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设施内种植水果的农业设施保险,不包括设施内的水果保险。
二、本《方案》明确了收费补助标准及承保期限
1、黄瓜棚内作物保险:保险金额为6000元/亩,保费费率为7%。,保险费为420元/亩,其中县级财政承担70%,即294元/亩;农户自缴30%,即126元/亩。
2、水果大棚设施保险:保险金额为20000元/亩,保费费率为5%,保险费为1000元/亩,其中县级财政承担70%,即700元/亩;农户自缴30%,即300元/亩。
保险期间为1年,棚内黄瓜根据实际生长周期协商确定,原则上1年分两季投保。
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大棚棚体损毁及由此而引起的棚内黄瓜作物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约定负责赔偿:①火灾;②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雪灾。
四、赔偿处理和赔偿标准:灾情发生后,以乡镇或村委会为单位,统一向保险机构报灾,并配合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查勘、灾情鉴定,保险机构按程序理赔到户。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主要作物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损失程度×受损面积×(1-采收比例)×(1-免赔率)
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数量(或损失产量)/平均单位面积种植数量(或正常产量)
主要作物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
不同时间阶段 |
赔偿比例 |
备注 |
定植至开花期 |
50% |
每采收一次,采收比例按5%计算 |
开花至结瓜期 |
80% | |
结瓜至收获期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