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张亚鹏木刀沟河道内非法采砂案
2019年5月7日夜,无极县水利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木刀沟河道内(户台营村段)非法采砂,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发现张亚鹏正在现场采砂。
张亚鹏于2019年5月7日到无极县水政监察大队办公室做了询问笔录,张亚鹏对取土目的及经过做了回答。
以上认定事实违反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法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没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石家庄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罚执行标准》第三十九条执行标准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给张亚鹏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